近年來,許多家長喜歡帶寶寶去游泳館游泳,而且游泳能有效促進嬰幼兒的生理、心理發育,因此嬰幼兒游泳館門庭若市。嬰幼兒游泳館因門檻低、資質參差不齊,監管存在盲區等原因,嬰幼兒游泳館衛生、安全隱患日益凸顯,讓社會擔憂的同時,更讓家長無所適從。
一是存在衛生安全隱患。嬰幼兒游泳館的準入門檻低,資質參差不齊,存在較大的衛生、安全隱患。
二是存在超范圍經營。由于存在法律漏洞,缺乏專門針對嬰幼兒游泳場館及設施管理的法規,導致對超范圍經營嬰幼兒游泳館現象無法可依。
三是存在監管缺陷。目前,游泳館里的空氣、水質等,相關部門有一系列的規定,但卻沒有具體針對嬰幼兒游泳場所的規定,致有關部門疏于監管,出現管理盲區。
為此建議:
1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。明確規定嬰幼兒游泳場地、游泳池及相關設施的配套及規格,明確水溫控制、水質監測、池水更換等規定,確定監管部門及監管權限。
2、加強監管。有關部門加強管理和監督,督促經營者承擔社會責任,提高自律意識,嚴格嬰幼兒游泳設施的清潔與消毒,保證館內衛生和設施安全。
3、加強宣傳教育。家長要提高防范意識,注重對嬰幼兒游泳館的選擇,減少嬰幼兒不必要的傷害。(郭建濤 )
編輯: 陳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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