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記者 謝昊天
“此次立法協商是市政協圍繞地方立法事宜組織的首次協商活動,希望委員們從不同行業、不同角度提出真知灼見,為科學民主立法貢獻政協智慧。”在7月22日,漢中市政協組織部分政協委員、相關部門負責人就《漢中市養犬管理條例(草案修改稿)》進行立法協商會上。漢中市政協副主席王曉亞說。

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城鄉居民的養犬量不斷增加,隨之而來的犬只傷人、擾亂公共秩序、影響衛生環境等問題時有發生。2009年,漢中市政府制定了《漢中市犬只管理辦法》,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對犬只的管控、監管等工作職責。但目前,辦法中的內容已無法涵蓋養犬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,為此,經過前期的調查、意見征求,2019年10月31日,漢中市司法局將市政府正在審查的《漢中市養犬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全文公布,面向社會各界征求對辦法的修改意見。“本次公示期共收集到來自社會各界22份80多條意見建議。”會上,漢中市司法局副局長崔光玉說。6月28日,漢中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《漢中市養犬管理條例(草案修改稿)》進行了審議,并將修改稿及其修改情況的匯報向社會公布,進一步征求意見。
“在今年漢中市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期間,提交了《關于加強城區養犬規范化管理的建議》的提案,建議從加強宣傳,提高市民法治意識,嚴格執行實名制,完善養犬管理信息庫等方面著手,加強養犬行為管理。”漢中市政協委員、市委黨史研究室主任王燕說,草案修改稿中有些文字還需要調整,“有條件的居住區可以設立專門遛犬場所”不太符合實際,可以考慮去掉。
漢中市政協委員、市地方志辦副主任李冬梅認為,提高市民素養,規范個人的行為很重要,市民在養犬之前應該與所屬轄區簽訂養犬自律書。
近幾年犬只傷人的事件時有發生,這也成為管理的難點。“內容中應寫明犬只必須佩戴牌證,牌證上盡可能信息詳實,最好附上主人聯系方式。要防止牌證混戴,以防犬只傷人逃逸難以追責。”漢中市政協委員、漢中廣播電視臺《行風熱線》欄目組長王華說,要擴大宣傳,普及犬只的疫苗接種。
在一些市區小巷、集鎮附近和鄉村道路上時常會出現成群流浪犬、無主犬,給市民生活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。“應增加流浪犬、無主犬的管理,保障人民群眾的安全。”漢中市政協委員、市農技中心農機站站長張萬春建議,“大型犬”應該有明確大小限定,“逾期未處置”,多久為逾期等都應該具體明確,一旦實施,必定會給執法者帶來難度。
“我覺得邏輯上還需要反復推敲,有些地方前后矛盾。”漢中市政協委員、市政協副秘書長邵文琦說,“處罰50元”也偏輕,不足以懲戒,應發揮社會各界力量,增加有獎監督舉報內容,人人參與,構建文明和諧社會。
立法協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前期,漢中市政協社法委讓委員自行開展了調查研究,對《漢中市養犬管理條例》提出了立法協商意見,共收集委員意見建議80余條。“會后,將對與會人員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、匯總,起草好《漢中市養犬管理條例》立法協商報告,為地方立法貢獻政協智慧和力量。”漢中市政協社法委主任趙淞祥說。
編輯: 孫璐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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