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3日,在關中海關、汕尾海關的聯動監管下,西安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8輛新能源汽車,以及為該批汽車配套的8塊鋰電池,從汕尾以“分箱發運”模式啟運出口至柬埔寨,這是陜西鋰電池首次以“分箱發運”模式出口。
“以前我們出口鋰電池光是來回運輸這一環節,就耗費了大量的成本。現在好了,關中海關推行分箱發運模式,出口流程大大簡化。每批出口產品至少能節省7天的運輸時間,物流成本也降低了不少,讓我們在國際市場上更具競爭力了!”西安弗迪電池有限公司負責人說道。
出口鋰電池作為新能源領域的核心產品,其高效、安全運輸對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至關重要。一輛新能源汽車及配套鋰電池出口涉及生產、裝配、拆分三個環節。按照我國規定,出口鋰電池需生產企業向產地海關申報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。此次出口鋰電池在西安生產,運至汕尾工廠整車裝配測試后就地將車身與電池拆解并分別出口。改革前,汽車鋰電池還需運回西安實施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。往返運輸之下,電池在途安全風險、運輸時間、物流成本、損耗等均大幅增加。
關中海關深入企業調研,了解到西安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有在汕尾“分箱發運”的需求,積極向西安海關商品檢驗處請示溝通,提出采用“分箱發運”出口模式。西安海關隨即對接汕頭海關,啟動跨關區協作機制,產地海關與拆分地海關實施聯動監管,拆分地海關可就地實施鋰電池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。這一舉措直接減少了鋰電池在產地與拆分地往返運輸環節,為企業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成本。
(記者 王嘉 通訊員 葉夢 王子寶)
編輯: 陳戍
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,本網只是轉載,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、稿酬問題,請及時聯系我們。電話:029-639038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