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促進陜西老字號傳承創新與高質量發展,充分發揮其在商貿流通、消費促進、品牌建設、文化傳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,省商務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省文物局、省知識產權局等五部門于近日聯合印發《陜西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《辦法》明確了陜西老字號認定條件與程序、權利與義務、動態管理要求及標識牌匾使用規范等,是對原有暫行辦法的全面升級完善,標志著我省老字號認定與管理工作進入規范化、體系化新階段。
《辦法》界定“陜西老字號”及所屬企業的認定條件,兼顧歷史傳承與創新發展。其中,字號需滿足創立40年以上、主營業務連續經營20年以上、承載陜西地域文化特征等條件,兼具經濟與文化價值,在行業內具有示范引領性。
《辦法》明確認定工作遵循“自愿申報、自主創建、優中擇優、動態管理”原則,每3年開展一批認定工作,構建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。
《辦法》對陜西老字號企業的權利與義務作出明確規定。企業可在產品包裝、宣傳推廣等合法合規場景規范使用陜西老字號標識,享受促進老字號發展、技改、品牌的相關支持政策,參加各級政府組織的經貿交流與推廣活動。
為維護陜西老字號品牌信譽,加強對老字號標識和牌匾的管理,《辦法》配套出臺標識和牌匾使用規定,明確標識權屬及規范。企業須嚴格按照標準規范使用。
(記者 石喻涵)
編輯: 陳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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